工作职能
一、 宗旨:

合作、创新、共赢、发展

二、 核心任务

     核心任务是以推进光纤传感领域的技术创新、产业进步和行业发展为共同目标,建立上下游、产学研、知识产权等资源共享机制,建立与政府的沟通渠道。

1、聚集优势科技资源,联合申报和承担国家、地方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开展产业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
2、共同制定光纤传感领域的技术、产品及行业标准,创造知识产权。
3、推动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仪器设备、科技人才等优先、优惠许可使用机制,加速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内部推广应用,提高科技资            源的使用效率,支持成员间的技术创新。
4、积极为产业发展争取政府部门的政策、项目等支持,为政府部门提供行业报告,为政策制订及重大项目实施提供决策参考。
5、培养专业人才、开展国际化合作,加强技术及产业交流及培训,促进成员单位自身发展,提升光纤传感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6、组织行业专家团队,整合各类创新要素,为会员单位提供技术、人才、项目的评估咨询服务。

三、组织架构

1、专家委员会由全体成员组成,具体设置名誉主席、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委员。
2、常务副主席及副主席由专家委员会选举产生,由 20-30 名成员组成,每届任期 5 年,换届时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3、秘书处负责专委会的日常工作;
4、每年召开一次专家委员会会议,需要半数以上成员参加。

四、秘书处职责

1、负责组织、管理、协调专家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2、负责专家委员会会议的筹备和召开;
3、起草年度工作报告;
4、负责受理加入专委会的申请,对申请单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5、依据专家委员会会议的有关处罚制度提议除名违规成员及受理成员退出的申请;
6、专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附 则

1、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光纤传感技术应用专家工作委员会;
2、本办法自 2015 年 5 月 6 日起实施。